本人于2024年5月6日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由海沣公司代为出租本人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紫薇云璟时光四室两厅房屋。经上门了解,房屋内目前居住2户租客。
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2025年5月6日向我支付下个季度14400元房屋租金,但到打款日海沣并未打款,严重违约!经联系海沣公司工作人员杨某,其表示因市场波动,要求降租1000元,本人不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如海沣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应赔偿年租金的50%的违约金(28800元)。但海沣公司方面明确表示拒绝赔偿违约金,并表示“你要告你就告去”。今日距离打款日已过50天(一个半月)之久,海沣公司强迫本人同意降租,本人不答应,就拖欠房租不进行打款,本人房屋现在被海沣公司恶意霸占!
希望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欺诈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并责令其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人进行违约金、超期房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