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6月25日租房至2025年6月24日,房子位于西安市东大街东方紫韵小区,于2025年6月10日退租,期满一年不再续租,应该退还租金。
于10号退租前致电管理员沟通退租事宜,管理员表示只要把自己房间和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干净,并且结清各种费用就退还押金,只有水费未结,需抄表。约定10号验房并将水费从押金中扣除于当日退还押金。
10号下午3:00致电管理员验房,管理员表示自己在忙4:30再验房,本人请假等了一个半小时,4:30管理员表示自己还在忙,让同事现在过来验房,同事验完房表示没有问题,让我签退租协议,表示押金退还不归他管,我致电管理员问退押金的事情,管理员表示水费没查当日退不了,一周内给退,并且不签退租协议不给退房,于是我只能先签了退租协议,然后等待退还押金。
在16号的时候,我致电管理员询问水费是否查清,能否退租,管理员表示水费还没有查,说我已经等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两天,说这一两天就会派人去查水表,然后把钱退给我,于是我又继续等待到18号。
18号的时候我致电管理员,询问水费是否查清,能否退租,管理员还是表示水费没查,我又致电合同上面退租联系电话,公司人员表示要么继续等,要么我自己去查水表,我问了物业,物业表示16号的时候公司已有人抄表,我打给管理员,管理员还是说水费没查,我告诉他水费已抄表,并且将截图发给他,他又以会计未转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约验房的时候,说验房的时候退,验房的时候,又说一周内退,一周后又说会计未转钱,我已按对方的要求打扫干净,自己房间和公共区房间卫生,并且结清了各种费用,水费已查清约定在押金中扣除,对方却一在以各种理由推拖不退押金。诉求:立刻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