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3月在沣西新城紫薇毓秀府购买1号楼1单元202,开发商为西咸新区紫薇创享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时再三找销售经理要外立面结构图,她都一直没给我们发,收房时发现主卧下方是单元门这一不利因素。我多次和开发商交涉,现开发商同意换房,但对于我们已还两年贷款的金额未达成一致,开发商明确表示换房是注销重新购买手续,我认为房价应按照当前市场价计算,每平米10000元左右,但开发商要求按照2023年备案价16000元每平米计算,这一做法违背项目合同规定。请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此事。
开发商未告知不利因素协商换房 已还贷金额如何认定?
用户_Hxcy
2025-06-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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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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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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