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停止供热 西安嘉晟热力公司不按规定处理

漠中狼
2025-05-22 11:14
点击数:

本人至2024年10月,因房子长期无人入住,向嘉晟热力提出停止供热的申请,供热公司告知提出申请需要用户本人进行隔断处理(需要找师傅自己花钱进行隔断),但是根据西安市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规定:“三、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文件明确规定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后,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但供热公司不进行隔断,不执行政府文件,近8个月内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主要理由如下:①引用无关法规,比如引用物业法,说室内设备属于业主自己,无权进入进行隔断,物业法和供热无关,不供热也有物业法。②引用无任何文件或者法规的口头说明,说是开发商当时定的,串联小区无法隔断,均提供不出相关政府文件及规定。③引用《西安市供热条例》此条例有效期已过,不仅为过期条例且条例中没有任何由谁进行隔断的相关条例。只有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规定的很清晰,供热公司拒不执行。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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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5-23 11:21
已转交 2025-06-06 14:06
已反馈 2025-06-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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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申请停止供热西安嘉晟热力公司不处理 部门答复
西
西安浐灞国际港
2025-06-13 16:30

西安浐灞国际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2025年6月9日,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字调〔2025〕第06001号)反映“居民申请停止供热,西安嘉晟热力公司不按规定处理”的问题,现将该小区情况回复如下:

接群众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市民为华清园小区居民,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约谈了西安山高嘉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因华清园小区为串联小区,该公司对串联小区报停隔断存在异议,导致问题未能当场解决,西安山高嘉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市级发证企业,隶属于山东高速集团。

现经上级部门协调,明确由西安山高嘉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该问题。目前,该公司已与市民进行对接,着手解决相关事宜。我局将持续关注华清园小区相关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处理措施,确保市民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您为匿名反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后续如有问题可拨打西安浐灞国际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电话029-83579901)或西安山高嘉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8009268818,029-8101616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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