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群星莱骊小区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买水

用户_3xWj
2025-05-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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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群星莱骊3+物业,以业主物业费未交不予购买自来水,只能购买十块钱水使用,请问什么时候小区买水买电可以直接国家平台缴纳,不再受物业威胁,门禁坏了不修,电梯隔一段时间就坏,物业费就迟交几个月,就让业主不能买水,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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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5-15 10:36
已转交 2025-06-04 09:24
已反馈 2025-06-04 09:25
已反馈 2025-06-0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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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群星莱骊小区物业限制买水 已约谈物业负责人
临潼区
2025-06-04 09:25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近日,网友反映,“群星莱骊3+专业服务问题”,我区已收悉,按照要求,我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小区住宅用电费用由国家电网直接收取,商业用电由于供电部门未直抄到户,电费由物业企业向供电部门代收代交;水费目前由物业公司代收。关于只能购买10块钱水的问题,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也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关于反映物业服务问题,我区住建局已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要求切实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相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努力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物业服务是一种无形的特殊商品,业主需要通过购买享受服务。享受服务权利和履行交费义务是完全对等的,只要求提供物业服务或只享受物业服务而不履行交费义务,于情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也说不过去。希望欠费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履行按时交费义务和责任,确保物业企业正常运转并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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