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融创宸阅和鸣小区车位禁止业主安装充电桩

用户_GhWq
2025-05-13 10:21
点击数:

灞桥区融创宸阅和鸣小区车位业主安装充电桩,物业百般阻挠不予盖章,声称地产手续未完成,现在西安市鼓励新能源车发展,有相关政策支持,希望政府能够给小民做主,维护小民在自己车位装充电桩的权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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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5-13 14:33
已转交 2025-05-21 15:17
已反馈 2025-05-26 15:51
已反馈 2025-05-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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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宸阅和鸣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 灞桥区回复
灞桥区
2025-05-26 15:51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融创宸阅和鸣小区车位禁止业主安装充电桩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属于政府保交付项目,目前小区地面以上楼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地下车库还未完成施工,仍处于开发建设中。为缓解业主停车问题,地产公司开放了负一层车位用于业主车辆临时停放,负二还在施工中。经与物业企业对接联系,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国家电网未完成电路铺设,地产公司未向物业企业移交管理权限手续,物业企业未收取停车服务费,无权办理相应手续。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上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查处情况的通知》(陕建发〔2023〕1240号)文件规定,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的,由电力企业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实地勘察确认后回复申请人,物业企业不得以电容不足等为由阻挠申请人安装充电桩,对电容量、场地符合消防、用电安全建设标准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力企业要满足业主需求,合理布局规划确定充电电表、桥架、线路铺设位置,做到应装尽装。因此,建议由国网西安供电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实地勘察确认后回复申请人,我局将根据国网实地勘察情况督导物业企业配合做好后续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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