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材料堆放路边没有任何提示 群众骑电动车绊倒骨折

用户_ILhD
2025-04-01 09:26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蓝田县华胥镇村民,我叫楚某东,38岁,男。我在家具城上班要路过新港八路十字,3月26日晚上,西北家具工业园一工程的施工材料堆放在右拐弯路上,我骑电动车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上去,路上没有任何建筑施工提示或者警戒线,导致我左脚被电动车压骨折。

我联系施工方包工头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他们不承担责任,交警让他们配合处理,他们也不配合,让我去起诉,其他部门也都答复管不了。麻烦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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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4-01 17:04
已转交 2025-04-03 15:46
已反馈 2025-04-14 11:09
已反馈 2025-04-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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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材料堆放路边致群众骑车绊倒骨折 已签订补偿协议
蓝田县
2025-04-14 11:09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5]第04022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工业园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5年3月26日晚,网民骑电动车在华胥家具园新港八路十字右转时,与陕西广通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堆放在场外道路上的建筑材料发生碰撞,电动车侧翻压伤左脚,导致左脚骨折。

接到网民反映,经县工业园管委会调解,该企业负责人与网民双方达成一致,由陕西广通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向网民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补偿金,并签订补偿协议,网民表示满意。同时,县工业园管委会已责令该企业将堆放在道路上的建筑材料全部撤离。

为预防园区公共道路擅自堆放物料等行为再次发生,县工业园管委会已加大对园区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求园区商户不得随意在公共场地放置建筑材料、废弃物、杂物等,一经发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园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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