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1月认购怀远江山赋三期房子,当时交了认筹金20万元,后因为个人家庭原因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并签订退款协议,协议标明2025年1月28日前退款,截至目前一直未收到退款,电话询问开发商一直推拖说手续不全不予退款。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尊敬的市民你好,你于2025年4月7日向西部网留言反映怀远江山赋三期退认筹金的问题,事项编号(2025040700812)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转至房产科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尽快完成退款工作,由于反映人拒绝提供联系电话故无法完成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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