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龙泉花园绿化面积缩水 物业用房改变用途

你的
2025-02-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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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龙泉花园二期的业主,龙泉花园绿化面积严重缩水,开发商私自买卖车位,二期规划的物业用房也变成了私人住宅。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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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2-19 10:43
已转交 2025-02-28 16:21
已反馈 2025-03-14 15:40
已反馈 2025-03-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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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龙泉花园绿化面积缩水等问题 政府办回复
蓝田县
2025-03-14 15:40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5]第0209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民反映的“龙泉花园小区绿化面积严重缩水”问题。经调查,截止目前龙泉花园尚未经各部门联合验收,在后续规划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绿化不足问题,县资源规划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整改。

关于网民反映的“开发商私自买卖车位”的问题。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部分业主车位为买房赠送车位,未发现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车位买卖合同。

关于网民反映的“原本规划的物业用房变成私人住宅”的问题。经调查,龙泉花园二期项目规划建设配套用房221.45平方米,开发企业一直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并未改变用途。

目前,县住建局已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施工,并积极沟通联系各部门,加快对龙泉花园项目的联合验收,保障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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