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移动擅自开通增值服务 未完全赔偿多扣的话费

用户_AWPj
2025-02-13 11:01
点击数:

2024年10月宝鸡移动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影娱世界精选包增值业务,每月扣费20元,我2025年1月发现此业务,多扣了4个月的话费即80元。随后我拨打中国移动10086、10080进行投诉。但是移动目前只到账60元话费,其余20元话费未到账。现要求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赔偿。

宝鸡移动违反了与用户的合同约定,违反了工信部的相关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宝鸡移动未经过用户允许擅自开通订购增值业务,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进行消费价格的三倍赔偿,增加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宝鸡移动擅自开通增值业务已有3次以上,我要求宝鸡移动赔礼道歉,按照法律法规定赔偿500元话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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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2-13 17:05
已转交 2025-02-20 16:45
已反馈 2025-04-08 09:35
已反馈 2025-04-0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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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宝鸡移动擅自开通增值服务 目前业务已取消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5-04-08 09:35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回复:我局已收到你单位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02039号),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用户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陕西移动办理“影娱视界精选包20元/月”业务,陕西移动已向我局提供业务办理的相关依据,并提供了用户通过本地反映该问题时的相关联系处理记录和费用到账记录,陕西移动业务办理符合相关规范,且不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问题。经了解,陕西移动已联系用户解释,并提出处理方案,现业务已取消,用户认可。关于“费用赔偿”问题,系双方民事纠纷,建议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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