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断缴职工社保、公积金,影响职工权益的诉求

用户_eBuc
2024-11-21 10:38
点击数:

本人之前是韩城市司马迁祠景区管理处事业单位职工,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由于工作变动,已于2024年7月离职,因机构改制、单位部分差额人员资金筹措未到位等原因,导致本人的社保仅缴费至2023年4月,断缴14个月、公积金仅汇缴至2022年12月,断缴18个月,现已影响本人在新单位入职、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及合法权益使用。由于本人之前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不存在社保及公积金拖欠。希望人社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能够积极协调原单位处理,尽快补缴本人及其他职工的社保和公积金,保障职工个人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4-11-21 10:39
已转交 2024-11-29 15:41
已转交 2024-11-29 15:41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韩城市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