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全款购买了位于莲湖区宫园美寓的商铺,房号为10103号,交完全款一年多,开发商不给办理正式合同,前两天通知我实测面积大于预售面积,且超过了3%,让我再补缴房款。对此我不予认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面积误差合同未做约定的,3%以内部分由买方承担,3%以外部分由卖方承担,现开发商拒不给我签订正式合同,且持有我的购房款达一年多时间,我的诉求如下:要求开发商三日内为我办理正式购房合同,面积误差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执行。请相关部门能够为我做主!严惩不合法行为。
莲湖区地产宫园美寓项目收了房款一年多不签合同
susu
2024-11-1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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