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汇豪星河苑小区底商在居民楼私自加装烟道

视界
2024-05-30 09:37
点击数:

临潼区文化路汇豪星河苑底商,酒与局餐饮店在未配备烟道的居民楼非法安装油烟管道,烟道出口直接安装在居民生活区(目前正在装修)严重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依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5-30 11:58
已转交 2024-06-05 14:41
已反馈 2024-06-05 14:41
已反馈 2024-06-05 14:4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汇豪星河苑小区底商私自加装烟道 要求立即整改
临潼区
2024-06-05 14:41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近日,网友反映,“临潼区汇豪星河苑小区底商在居民楼私自加装烟道”,我区已收悉,按照要求,我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查,该商户确实存在私自加装烟道行为,针对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即整改。 

后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置,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