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四皓街办小渠社区沙场占用破坏耕地

谁是谁的谁
2024-05-06 17:15
点击数:

洛南县四皓街办小渠社区境内一沙场,具体位置在小渠卫生室对面,占用大约两亩耕地从事贩卖沙石生意 ,这个情况有好几年了,地方越占越大,晴天弄的尘土飞扬,附近群众苦不堪言,载重货车在约三四米宽的便民桥来往不息,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作息,希望政府部门能管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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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5-06 17:16
已转交 2024-05-24 15:46
已反馈 2024-07-04 15:54
已反馈 2024-07-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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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小渠社区沙场占用破坏耕地 已责令整改
洛南县
2024-07-04 15:54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中有网友反映“洛南县四皓街办小渠社区沙场占用破坏耕地”一事后,我局高度重视,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1年6月被反映人与小渠社区七组代表通过群众大会签订5年租地合同,在该组过境路307省道租地3.47亩用于经营沙场,由于该沙场用地属反馈耕地保护图斑,该沙场于2023年11月被整改并复耕复种。后被反映人将沙石拉回在自家门前场面临时堆放。经“国土调查云”查询反馈,现堆放场面地类为一般耕地。

网友反映未经批准占地经营沙石情况属实,我局(四皓自然资源所)对其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土地原貌。近期,经与被反映人沟通,其同意将沙石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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