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施工电线绊倒群众导致骨折 建设单位不负责

智慧
2024-02-02 09:31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陈海燕,女,现居住在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宝工局小区。在2023年10月31日早上六点左右下楼上班时被陕西鑫丰有限公司施工的电线绊倒在楼道,特别说明在小区楼道施工是金台区住建局的旧城改造项目,使我右脚弯骨折无法正生活。

现在事已经过三个月了,病情基本在慢慢康复期,我于今2024年2月1日找陕西鑫丰有限公司处理此事时,公司老板说他们不管,让我爱找谁去。我从农村来城打工,听到后感觉天都要塌了,马上要过年了,由于脚骨折没有上班,上有生病老人,下有年幼两个孩子,让我家里现在无法正常生活下去了。恳求好心领导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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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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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2-02 10:46
已转交 2024-02-06 17:31
已反馈 2024-02-28 17:51
已反馈 2024-02-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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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施工电线绊倒群众导致骨折 已赔偿6000元
宝鸡市
2024-02-28 17:51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回复:已协商处理完毕,予以您补偿6000元。工作人员与2024年2月27日去电,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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