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田园新都市物业违规收取300元电梯上料费

用户_AySa
2024-01-15 10:45
点击数:

投诉杨凌田园新都市物业没有收费依据违规收取电梯上料费,2021年4月29日违规收取300元电梯上料费,从2021年多次打电话投诉至今未退,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是市场调节价,杨凌示范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本小区目前是前期物业服务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恳请政府为民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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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5 11:22
已转交 2024-01-26 17:39
已反馈 2024-02-06 14:22
已反馈 2024-02-0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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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新都市物业收取电梯上料费 已组织多次协商调解
杨凌示范区
2024-02-06 14:22

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于2024年2月1日接到你反映田园新都市收取电梯上料的舆情事件后,我局结合去年以来对此事调查核实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1、经核查田园新都市于2013年4月该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形式中标与地产公司签订田园新都市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经营模式为包干制。根据《杨凌示范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 特点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现已查明该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上料费时明确告知投诉人小区住宅楼宇配置电梯为载客电梯,严禁载运货物。在业主装修前明确告知投诉人收取此项费用的用途,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电梯运载装修材料。缴纳此项费用用于前期装修电梯载运装修材料期间电梯使用损耗服务费。

3、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电梯上料费在物业收费项目中未明确规定。目前相关部门也对此项收费未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我局没有相关的执法依据。该项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从中沟通、解释、调解此事。该物业公司不同意我局执法人员从中调解。经多次协商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建议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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