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电信私自将客户办理的橙分期业务24期改为36期

用户_AyzX
2024-01-11 09:19
点击数: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电信公司私自将我2023年3月7号办理的橙分期业务24期改为为36期,并推卸责任,态度恶劣并要求我私了,对于这种严重侵犯我的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本人要求无条件解约橙分期业务,并赔偿我的损失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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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1 11:06
已转交 2024-01-26 17:44
已反馈 2024-03-13 15:46
已反馈 2024-03-1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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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电信将客户办理的橙分期业务24期改为36期 问题已解决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4-03-13 15:46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回复:我局已收到你单位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1138号),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网友“用户_AyzX”反映“咸阳电信私自将客户办理的橙分期业务24期改为36期”的问题。经核实,用户于2023年3月7日通过陕西电信营业厅办理橙分期合约营销活动,合约期36个月,因工作人员业务差错标识为24期,陕西电信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我局已要求陕西电信立即改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八条、《电信服务规范》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与用户联系解释并致歉。经了解,陕西电信已联系用户解释致歉,现合约已解除,号码已销户,用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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