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八栋楼棚户居民反映赔付的隔断柴房无法使用

阳光11223
2023-12-28 10:10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八栋楼片区拆迁户,2017年11月拆除我原工商局家属楼住房和地面柴房,2022年7月住宅房交付,2023年12月15日,城固县八栋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交付柴房,实地看过赔付给我的144号柴房实际就是位于张骞古城地下一层地库内一隔断,且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一是通道口被划一停车位,将通道完全堵死;二是通道宽130公分,通道右拐进去之后,内有一根构造柱向通道突出40多公分,通道实际宽度仅有80公分。电动车、摩托车如何出入,消防安全如何得到保障。我多次找八栋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及项目开发企业要求在适当位置调换一间,八栋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及项目开发企业敷衍塞责,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拆除我的是一间现浇并加盖瓦屋顶的完整房屋,现在赔付的却是一间无法正常使用的隔断,万般无奈,我只有通过西部网平台投诉,请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管一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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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28 15:22
已转交 2024-01-26 17:26
已反馈 2024-02-06 14:21
已反馈 2024-02-0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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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八栋楼棚户居民的柴房无法使用 住建局答复
城固县
2024-02-06 14:21

城固县住建局回复:我中心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服务单号为:西部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1098号信访件。收件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西部网上信访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固县八栋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2018年7月底房屋征收拆迁结束,共征收(拆迁)房屋845户,986套,拆除房屋建筑面积91960㎡,批准修建商住楼276215.88㎡,其中1#、2#、3#楼建筑面积121046.80㎡,安置楼已竣工验收,于2022年1月20日开始交付使用,地下储物间158间,其中安置拆迁户储物间105间,于2023年11月6日开始交付使用。

二、调查情况

针对该业主提出柴房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经调查:

1、张骞古城小区严格按照设计规划建设,储物间内通道装饰、照明、监控、消防、防盗系统均配套完整齐全。

2、小区内规划两个非机动车停车棚共计500余个,车棚内建设有照明、充电、监控智能门禁系统等配套,并安排安保值班。考虑到非机动车易燃的因素,不允许其停放在储物间内。

3、储物间建设在地下负一层,建设高度2.4m,顶部安装高强度金属防盗网,防盗网上部安装了消防报警和智能喷淋系统,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满足了消防、通风要求。

4、极个别储藏室通道出口确实划有车位,但该车位并未对外出租、出售,不允许使用,因此并不存在通道无法正常出入的问题。

5、储物间通道有凸出构造柱部位净间距1m,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处理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该业主11月来我办反映过,经我办领导与天和公司负责人协商,将他原来144号储物间调换为135号储物间,调换后的135号储物间比之前144号储物间大了0.74㎡,按当初签订的协议约定,业主方应补0.74㎡的面积差价款为2664元,但该业主不同意此处理方案。

2月1日上午天和公司与该业主联系,再一次协商处理其储物间问题,但其拒绝到场。

2月5日上午与该住户再次联系,经我中心与天和公司负责人及住户现场进行协调处理,最终达成二种处理方案:1、业主接受重新安置的储物间,该储物间18.09㎡,较之前面积增大6.23㎡,应补差价款22428.00元;2、柴房全额退款,住户自行选购车位。业主提出需要时间考虑,并与家人进行商议,决定好后再做处理。

项目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张骞古城小区是经过综合考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基本能满足整体业主的普适性需求,我单位会认真听取业主意见,持续优化,尽最大努力做好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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