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陵区政府拆迁安置楼,船张观澜社区30号楼2单元业主。高陵区船张观澜小区30号楼,因西安市高陵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今年暑期才完成中间检测报告,且没有出具最终检测报告结果,证明最终检测楼宇质量合格。因为开发商原因,业主装修延迟,现在不能入住,而陕西泾北热力有限公司却要向业主收暖气费。我给高陵区城管局电话86915321反应了因为政府原因,导致30号楼延迟装修,不能居住,却要收暖气费,不合理,没有得到满意回复。对30号楼部分已入住用户,有通暖需求的,提供服务交费合理。而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装修延迟,不能及时入住的,应该由开发商交费暖气费30%,或者政府出面协调免除30号楼业主暖气费。
我的诉求
1。高陵区政府处理开发商原因导致业主不能入住,却要交暖气费问题。
2.提供最终30号楼检测报告,高陵区纪委负责督促落实,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