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因工作原因来西安,因人生地不熟,联系贝壳中介找到房子,当时和中介明确说好只租三个月,短租,预计6月底退租,中介同意,租房具体信息为西安延平门地铁站旁的中华世纪城E3号3单元601 A房间,甲方是西安鼎信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也就是二房东,付租金采用押一付三,月租金1500,中介说一年366天,要把多出的6天在第一次付房租时支付,到时候退租的时候提前7天和他说,最后按实际入住天数退还,我4月4日当场缴纳房租4800元,物业费195元,服务费366元,押金1500元,合计支付房租6861元,另外支付中介费500元。在6.5号左右,刚住到两个月的时候,房屋管家让缴纳下季度房租,我说已经交够三个月房租及押金,且不打算续租,不再缴纳房租,房屋管家态度强硬说我不缴纳房租就是违约,威胁我不缴纳房租的话三天之内搬出去,而且剩余的租金和押金等一律不退。我联系中介问了,意思也是先继续缴纳房租,到时候退的时候提前一个月和他说,他们会给我转租。我迫于无奈又缴纳了下个季度的房租,房租4500,物业费195,合计4695元。两次缴纳房租6861+4695=11556元。我和中介说好7.1日退房,并与7.1日搬出此屋。
我入住期间为4.7-7.1,4月24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一天,共计86天。管理费退366-86=280元;实际租房费用5086=4300元,第一次缴纳房租4800元,押金1500元,第二次缴纳房租+物业4695元,共退:(第一季度缴纳的房租4800-实际入住的房租费用4300)+退的管理费280+退的提前缴纳的下季度房租4695+退的押金1500=6975元。
中间多次催促,但对方各种理由敷衍我,直到今日,西安鼎信住房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仍未退还我的剩余租金,中介说他离职了,合同里的电话打过去对方不承认是该公司的,请求有关部门帮助我追还剩余房费6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