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不动产登记局收契税不发房产证

笑红尘
2023-11-02 11:40
点击数:

我是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裕华香颂二期的一名业主,2021年1月契税交付给南郑区不动产登记局,快三年了都没给发不动产登记证,多次询问,说是开发商提交资料中没有消防施工资料,既然消防没有验收,为何将商品房交付业主使用,而且没有资料,为何提前把契税收缴,难道不顾业主安全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11-02 11:41
已转交 2023-11-24 10:38
已反馈 2023-12-08 14:48
已反馈 2023-12-08 14:4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南郑区不动产登记局收契税不发房产证 政府部门回复
南郑区
2023-12-08 14:48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3〕第11089号关于网友反映“南郑区不动产登记局收契税不发房产证”情况的舆情调查函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查处理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大河坎裕华香颂项目由汉中市裕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修建,分二期建设,一期共建设房屋12幢,其中住宅489套、商业77套。首次登记已办结,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二期共建设房屋7幢,其中住宅333套、商业40套。目前,项目建设单位裕华公司与施工单位中天西北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存在经济纠纷,涉及法律诉讼,且项目竣工、消防、人防、规划均未验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办理转移登记(不能向业主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处理情况

(一)关于网民反映收取契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依纳税人提交申请资料依法征收契税。故纳税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依法缴纳契税。

(二)关于网民反映办证问题

针对裕华香颂二期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区已纳入区处理商品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台账,依据《陕西省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2〕2号),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并由住建部门出具首次登记认定意见、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后,登记部门依此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已督促裕华公司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规划验收手续,尽快完成首次登记。该公司正在按我省及我市处理商品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有关程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因反映人基础信息未进行公开,故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裕华公司,按照我省及我市处理商品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规定,用足用好处遗政策,加快完成裕华香颂二期首次登记,力争让业主早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相关政策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及时化解矛盾,共建和谐社会。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