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东岭幸福里小区捆绑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

用户_FXeR
2023-10-26 09:49
点击数:

我于2023年10月25日前往东岭幸福里小区缴纳自己房子的暖气费,物业人员声称必须一起缴纳物业费才允许缴纳暖气费,我向其说明,因为手里资金有限,在下月出开工资后就会来缴纳物业费,现在只够足额缴纳暖气费,但是物业人员直接拒收,并且态度坚决。我在政府网站中也看到住建局和发改委等三个部门联合发文,禁止暖气费和物业费捆绑,我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及时帮我处理该问题,避免错过缴纳时间影响供热。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10-26 11:11
已转交 2023-11-07 17:45
已反馈 2023-11-16 17:34
已反馈 2023-11-16 17:3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东岭幸福里小区捆绑收费 要求规范收费行为
宝鸡市
2023-11-16 17:34

金台区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的暖气费于2023年11月6日已缴纳。金台区人民政府已再次要求东岭物业按照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供暖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宝住建函〔2023〕256号) 要求,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将物业费同暖气费等费用进行捆绑收费。东岭物业明确表态,不再会有此类事件发生。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