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宝鸡市金台区金陵西路8号院四季花城一期业主,当时签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付,至今2023年9月4日房屋三证一书一表都没有齐全。我于2022年3月无奈收房,因为是自己的婚房,开发商一拖再拖,也没有说明为何不交付房子,延迟交房也没有任何说明,物业公司明知道该小区房屋没有三证一书一表的情况下,入驻本小区,未尽到物业公司的职责!我想请问一下有关部门:
1、开发商延期不交房有没有部门监管?对业主有没有赔偿?
2、物业公司明知道房屋没有三证一书一表入驻小区,尽到物业公司职责没有?全额收取物业费合理合法吗?
开发商:宝鸡市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联盟路3号院3幢
物业:宝鸡市大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