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农新苑小区物业未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

刘大力
2023-09-22 09:25
点击数:

领导你好,宝鸡市已出台2021-639号新版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要求实行一费制,物业费、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标准,但为何至今,工农新苑小区收费标准依旧未调整,仍然按以前标准收取。

其次,该小区南北为村安置拆迁房屋,村民在征地拆迁中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大多数村民无固定收入来源,还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为村办公立物业公司,所以应从各方面考虑,在实行一费制的同时也要出台优惠减免政策,减轻村民对房屋居住的开销供需矛盾。

最后,希望物业公司能定期公示物业开支明细,并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让利于广大村民,服务好广大村民,建设好美丽家园。翘首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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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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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9-22 18:13
已转交 2023-09-27 17:47
已反馈 2023-10-13 15:31
已反馈 2023-10-1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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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新苑小区未落实一费制收费 金台区回复
宝鸡市
2023-10-13 15:31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陈仓镇要求物业在工农新苑南院、工农新苑北院启动“一费制”宣传、征询意见、报备等程序,待“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实行一费制政策。按物业服务标准,该物业公司应当按照0.9元/每平方收取物业费,考虑到小区为村民安置房,一直以来按0.7元/每平方收取。物业公司按照最低成本核算水电公摊,8元/月·户收取。地下停车场不固定车位,也没有出售车位,按1000元/年·辆收取停车服务费。水电公摊等明细每季度会在公告栏公示,以供业主查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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