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苑怡和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在电梯投放商业广告,并且未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与物业沟通不予理睬;
2,丽苑怡和物业在丽彩溪悦城公共区域投放设备及收取摊位费(一个摊位大概14000元),并且未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
3,丽苑怡和物业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购水,并且知道违法与之争论物业态度嚣张,直接不予理睬;
4;丽苑怡和物业服务不到位(其中单元楼大门常年损坏,无人修理,因此常被贴宣传广告,对生活造成影响);
5,丽苑怡和物业消防不合格,常年占用消防车道,物业私自拉电充电,楼房常年有电动车停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多次沟通物业不予解决;
6,丽苑怡和物业安全生产预案及其不合格。
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反映上述情况,禁止在侵害我们业主自身权益,还我们一个幸福安定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