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1日在电信办理了180****4864的电话卡,为了激活该卡,工作人员用该号码拨打他的电话,并保持一定的通话时间。6月2日我使用该卡拨打电话时,提示该卡已停机,因为时间较晚,6月3日8:29分拨打10000号要求复机,在电话核对机主信息后10000号告知复机成功,随后我拨打了同事的手机测试,电话接通,复机成功。6月5日再次拨打同时手机时提示暂停服务,因期间忙于其他事,6月12日致电10000号要求复机,10000号告知根据“五部委的联合通告”,我涉嫌诈骗,故于已停机,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到主营业厅办理。
该手机号码从办理开通至第二次停机,一共只拨打了4次电话,一个是激活时拨打的电信工作人员的电话,另一个事同事的手机号码,再有两个号码是10000号要求复机,如何涉嫌诈骗?电信一直拿“五部委的联合通告”予以搪塞,说是我的手机号码是五部委要求停的,问具体停机部门是哪一个,我要去核实,又不说,反正就是说我涉诈,要求到营业厅办理复机,因本人并无涉诈行为,对电信的回复认可,故暂不予前往办理。
现本人恳请贵局主持公道,要求电信:1、告知本人是否涉嫌诈骗,若涉嫌诈骗,请电信提供相应证据(包括其工作人员回复的说我是在五部委2022年下发的一批要求停机的号码单上)。2、若不能举证,就是电信污蔑我涉嫌诈骗并停我电话,要求电信无条件复机,并退还我以该套餐计算相应金额的电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