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绿城逸水苑小区众邦物业2015年在12号楼业主装修时收取所有装修业主水,电押金各200元;2016年收小区所有有车业主车辆通行卡押金50元,时隔8年,至今未退!请相关部门介入,尽快退还!
渭滨区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绿城逸水苑北区内有9栋楼,600户;12号楼为高层,第三批建成,于2014年交房,由宝鸡市众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水电押金各200元,收取停车卡押金50元。您反映问题属实,5月31日,渭滨区住建局协同桥南街道办、丽园路社区组织投诉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协调会结果为6月5日起物业公司退还业主交纳押金,未缴纳物业服务及物业代收各项费用的,押金冲抵各项费用。6月5日住建局协同街道办、社区现场核实,物业公司已开始办理退费。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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