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位镇2021年9月整体从秦汉新城划回兴平共管后,南位镇中小学教师工资执行标准模糊不清,既没继续执行秦汉新城的标准,也没执行兴平市的标准,造成南位教师比兴平其它地方教师的工资少约500以上,更和秦汉新城教师工资差距更大。听说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 根据厅字【2022】4号、陕人发【2006】147号、陕人社发【2018】号文件精神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执行时间2021年10月起,南位教师没调整。
2、 根据咸财综合【2022】76号文件精神,2022年7月开始兴平市教师执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南位教师没有执行,也没享受到秦汉新城的年终奖。
3、 划转回兴平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原西安医保的公务员补助,财政拨款后医保不能接收,所以资金一直在单位账户大概60万左右。
4.我们2021年评的高一级职称,至今没套上相应职称工资。
以上是我们听说的一些问题,可能还有问题不知道,请领导明查。这些问题涉及到100多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合法权益,我们多次向兴平、秦汉、西咸等部门反映,都没啥结果。
我们恳请明确我们的工资是执行秦汉新城还是兴平市标准?并依法依规予以执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