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我于陕西龙锦巢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李龙处确定预购买房屋一套,并预缴诚意金壹万元整,该中介以无法开具正式发票为由遂开收据,我方要求盖公章为证,收据注明所购楼层为宝鸡市育才天悦二期东南区3号楼东单元8楼。1月6日15:11,中介通知我8楼无法售卖,建议我方选择7楼,后在他诱导下口头同意购买7楼,15:58告知中介我方需要商量后确定是否购买七楼。后来我方告知中介不购买七楼,被中介以7楼房子已要出来为由拒绝,后查询7楼可能为槽钢层,我方于1月30日要求退回诚意金,中介以诚意金已转给房产所有人为由拒绝(此时,历时25天,房子仍未走完中介内部签字流程)。
买家选择的楼层无法出售 中介公司不退诚意金
李栋栋5461
2023-02-0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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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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