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溪默峰袜业责任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小汪
2022-07-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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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汪成发,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大同镇清泉村人,2022年3月2日起至2022年3月8日(9日辞工离职)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大同镇黄营村,陕西溪默峰袜业责任有限公司务工。

我在公司做车间管理工作,李红承诺给我工资4500每月计算,每月10日按时发放上月的工资不拖欠。我在职实出勤共计7天。因工作期间我发现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又拖着不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就和老板协商离职,她同意并说下月(也就是4月10日)发工资时把工资钱全部打入我的账户。可是一连几个月都没有兑现。

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又不能天天待在家不赚钱,我现在浙江务工,在她那离职后每个月我打电话问她发工资的事,她都找各种借口拖欠或是不接电话不回信息,6月15号在次联系她讨要工资,给她发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最后给我发手机短信不耐烦的说做的产品发出去对方没给她结账拿什么给我们工人发工资。难道身为老板连最起码的劳动法都不懂吗?她和对方是合作关系,我和她是劳务关系,劳动法明确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和停发农民工的工资,为什么要拖欠工人的血汗钱?在6月28号她发信息让我把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她说要给发工资,又说由于产品返工太多,工资不够。给我500元工资,我当时想我要急用钱,只要能发下来,也只做了几天500也就算了,我把证件卡当时发给了她,她又恶意拖欠拖到7月17日终于发工资了打入我的账户可是只有400元整,我问她为什么少了100元回答我理由是就这么多钱,发工资她亏了还倒贴钱了。

我想老板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为什么要我们农民工为你买单?在说扣我工资钱事先怎么不告诉我知情?7月17日我打12345热线反映了情况,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很快转到了恒口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7月18日我也给恒口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打了电话,说明情况我现在外地希望帮我协调处理。工作人员也很重视,耐心的给我解答,说需要我本人或委托他人去提交证明材料,目前监察大队没有接收网络投诉证明资料的账号。但是我身在外地家中只有老人和孩子,我为100元血汗钱回去来回跑又不合算。

我所说都是真实情况,附带我本人和陕西溪默峰袜业责任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对话图片为证,如有不适愿承担法律责任!这次我附带证明材料,请求贵平台帮我转办相关部门协调拖欠工资款。如果有网络视频和我连线处理我可以提供从应聘到讨要工资的所有聊天记录。

望请领导调查处理,还农民工公道,早日拿到应得的血汗钱。

在职证明



到账400元,恶意克扣工资100元,说她自己亏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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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7-21 10:38
已转交 2022-07-26 18:31
已反馈 2022-08-02 09:51
已反馈 2022-08-02 09:5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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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溪默峰袜业公司拖欠工资 工资全部追回
民生热线栏目组
2022-08-02 09:51

网友反馈:感谢西部网,感谢恒口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已将拖欠工资全部追回,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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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溪默峰袜业公司拖欠工资 已由亲属代领
安康市
2022-08-03 14:5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回复:7月22日接到网络舆情反映“陕西溪默峰袜业公司拖欠汪某工资的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经查,陕西溪默峰袜业公司拖欠汪某100 元工资属实,该欠薪问题已由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追回,并于7月25日由其亲属代为领取(因汪某不在安康,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其亲属代领),当日工作人员与汪某取得联系,告知处理结果,汪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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