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西安佰利佳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员工与2022年4月22日签订为期1年的租房合同,共缴纳押金1000,钥匙押金100,3个月房租及水费2160元,共计3260元,4月23日上午因房间柜子破损未更换(租房前已破损并承诺4月22日更换柜子)及马桶断水问题协商退房,于4月24日已办理房屋。房屋中介根据合同中第八条的第二小条要求扣除我2个月房租共计1400元作为违约金,本人对此项扣费表示无法认同,本人退房情况不符合合同中此项规定,故请求相关部门能够合理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按要求退还多扣除的费用。
西安佰利佳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扣除押金不合理
无
2022-07-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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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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