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美大眼睛医疗整形后修复出问题 整形机构不处理

郭 聪
2022-03-10 09:42
点击数:

2020年10月,在西安维美大眼睛医疗美容服务公司做的眼综合手术,包含全切,抽脂,提肌,开眼角。找的是副院长给做的,价格17400元,部分付款没有找到付款凭证。从见咨询师开始,夸大宣传,承诺手术没有问题,医生水平很高没有任何风险,还说手术前会面诊,再做手术。实际在手术前没有面诊,没有告知术后会产生什么情况。手术后四个月慢慢出现双眼皮纹理以外的纹路,到去年年底纹路全部形成,日渐严重。

和维美整形机构协商,答应给做修复手术。但提到赔偿事宜,各种拖延,不承认。

从手术结束后,没有主动给过我发票,直到最近找他们要发票,也是躲避,不解决。

这样一家不告知顾客知情权,扩大宣传,不尊重顾客术后结果,手术感受;不遵守国家纳税规定的企业,怎么样经营到今天的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2-03-10 09:42
已转交 2022-03-16 14:43
已反馈 2022-03-16 14:43
已反馈 2022-03-16 14: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热线律师说丨医疗美容期间出现皮肤伤损 美容机构需承担什么责任?
记者调查
2022-03-16 14:43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 临近3·15,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不少网友有关医疗美容相关的维权投诉,主要反映美容效果不佳、皮肤受损等问题。网友“Juan”反映,自己今年2月份在西安一家医疗美容医院做“超声炮”面部美容项目时出现烫痕,脸部皮肤受损,咨询该如何维权?

医疗美容期间出现皮肤伤损,美容机构要承担什么责任?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姬若冰律师从纠纷原因区分、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解答。

因美容机构原因导致的损害可主张退费

做美容项目时出现烫痕,如果是由于医院人员操作不当或其他属于医院的原因导致的,则该医疗美容医院侵犯了当事人健康权。若是因当事人自身体质等原因引起的红肿,在进行该项目前未如实告知美容医院的,则其自身也应当对该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美容医院原因导致的皮肤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主张医疗美容医院退还医疗费,并赔偿损失。

该损失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因该烫伤在面部留下疤痕,则会对其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美容医院应酌情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材料

首先,进行医疗美容时应实名就医。医疗美容行为绝大多数可择期开展,其非必要性决定了美容就医者可以有审慎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在决定医疗美容时,应与医疗美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坚持实名就诊,一旦发生纠纷,便于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其次,消费者要留存就医记录、费用支出凭证及其他有关诊疗行为的证据材料。纠纷发生后,受害者应尽快做伤害鉴定,以明确受害人损伤程度,为维权准备充足的证据。

最后,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该理性维权。医疗美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要及时申请保全病历资料,针对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医疗美容机构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妥善解决。经相关部门调解仍不能解决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