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西城办杏花村老村庄未经当事人同意强拆房屋

韦正义
2020-09-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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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办杏花村一组老村庄,村上负责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拆迁我家,父母年纪大不懂,么有任何政策文件下强行且在家人未知情况下拆除我家,这种事情请问,政府和当地村官的作为作何解释?说是我家村庄是危房,就拆除,请问,如果是危房,有危房鉴定吗?有西城办政府文件说要拆除吗?村上么有权势支撑的善良可欺的农民就要遭受这般官大一级压死人吗?同村的人都知道,我们那块地方是好地方,有人看中此地要做开发,我虽然不知传闻是真是假,但是请问有文件吗?这种不尊重人权的事,在政府口中尊重农民,就是这么尊重的吗?

如果任何文件没有,就这样就强制执行,那要政府干啥?希望反映问题能如实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一步一步向上反映,总有人会给说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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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9-09 09:22
已转交 2020-09-18 16:34
已反馈 2020-10-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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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未经当事人同意强拆房屋 西城街办回复
兴平市
2020-10-22 09:59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回复:接到贵网反映西城办杏花村老村庄未经当事人同意强拆房屋一事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杏花村老村和当事人房屋的基本概况:杏花村于1999年实施整村统一搬迁己20多年了,整村从塬坡地带搬至坡下平坦的地方,每家每户都有新住址新房子。老村的房屋都是二三十年代建设的土坯建筑,而且十几年无人居住,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老房屋属于危房且空置,废弃了二十多年,老房屋紧靠大路,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

2、拆除房屋的原因。今年夏季以来,兴平地区阴雨持续不断,而且大雨暴雨经常出现。自8月13日开始,陕西的防汛进入四级响应,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为了保证村民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村组干部积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当事人的父亲在同意并且签字确认的情况下才得以拆除,拆除前村组干部协助将其房屋内的财物搬至他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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