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没按时交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

一二
2020-03-02 10:40
点击数:

我是莲湖区丰禾路太奥广场北区住宅业主,单位复工需要开居住证明,找到物业公司,却表示我没交20年1季度的物业费不能给我开具。我说我之前的物业费都是按时缴纳,这次就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电梯坏了1个多月都没人管,而且工作人员态度特别恶劣。我想问一下,不叫或者缓交物业费,跟开居住证明有没有直接关系?物业有没有权利因为未缴物业费而拒绝给业主开证明。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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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3-02 10:40
已转交 2020-03-11 16:34
已反馈 2020-04-0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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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 要求及时给业主开居住证明
莲湖区
2020-04-07 16:47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网民在贵网反映“物业费没按时交,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红庙坡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奥丰和坊北区住宅二期位于丰禾路269号,开发商为陕西福源置业有限公司,由陕西鑫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共有9栋高层,共计1678户。

网民投诉问题为:太奥丰和坊北区物业费没按时交,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了解,该业主3月2日上午去物业办公室开居住证明,工作人员提醒业主一季度的物业费还未交,双方言语不和,后业主离开。

街办工作人员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向其指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捆绑催费,要求及时给该业主开具居住证明,避免耽误业主正常复工。3月3日,街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该业主,业主表示已与物业达成和解,电梯也恢复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关注群众投诉问题,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小区业主提供良好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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