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阎良区新兴街道办农村信用社莫名被贷款 多次投诉仍是黑户

秦先生
2020-01-22 11:05
点击数:

本人秦新利,现投诉阎良区新兴街道办农村信用社,02986800388,多年前有笔莫名贷款,经核实,在本人没有签字出面的情况下,确实与本人无关,但多次去信用社调解未果,工作人员不予处理,且投诉多次。

现如今仍然是黑户,使本人多年来在社会无信誉。望上级领导替我们维权,还我清白。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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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1-22 11:05
已转交 2020-03-05 14:30
已反馈 2020-03-13 16:50
已反馈 2020-03-13 16:5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在农村信用社莫名被贷款 阎良区财政局回复
阎良区
2020-03-13 16:50

阎良区财政局回复:收到市民秦先生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所反映问题,我局立即与当地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阎良支行)取得联系,积极核查网友反映的问题。

经核查,借款人杨某2003年8月13日在秦农银行新兴支行(原阎良信用联社新兴信用社)申请保证担保贷款16000元整,期限为:2003年8月13日至2004年8月12日,该笔贷款为保证担保贷款,担保人为秦先生。贷款资料附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申请书和借款担保书(均有签字和印章)、调查报告、大额贷款审批表、催收通知书等,贷款程序合规。

该笔贷款于2009年9月12日归还本金2500元,2013年3月29日归还本金2000元,现剩余本金11500元整。2020年2月28日,秦农银行阎良支行多方联系借款人杨某,均未联系到本人。该笔贷款因到期后未按期归还,形成不良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

目前,秦农银行已多次向担保人秦先生进行情况答复,并向其解释了贷款程序和担保程序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若对答复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致电8620238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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