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你们好,百忙之中打扰实属被逼无奈,我叫马瑞丰,家住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毗圪崂村。
我村和延安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我村“三产”土地(延安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叫徐昌俊),我村村民的利益为开发商按成本价18万左右给每户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为89.8平米),我家三户人分别为,马瑞丰分得13号楼1单元1201;我儿子马涛分得13号楼1单元2201;我女儿马莉分得13号楼1单元903,共计3套住房。
我于2019年8月25日给延安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分别交款2次,每次12万,共计24万;交款一星期后,补交余款时,开发商拒收余款,并明确表示不给我楼房,我询问原因,开发商说嫌我上访了,我说从2006年开始你把我们村的地开发到现在也没有算过账,为什么我们村民不能欠你的。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几月有余,开发商依然没给我房子,在这里我想说,我自己的房子,为什么开发商不给我,况且我已经交了24万元,最后在我多次询问下,开发商又说交款交的迟,没你的房子了,我反映到我村村委会和万花乡政府都没人管。
求助人: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毗圪崂村村民马瑞丰,马涛,马莉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