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是西安长安大学的学生,暑假期间通过网上平台与西安博远相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租赁该公司在凤城五路刘家社区b座1004三间房间,我们三人分别签的合同,看房、签订合同前均明确表示只租一个月,该公司以只能签一年合同,满一月后承诺退还押金及剩余管理费为由,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1.签订合同后,公司不认可先前承诺,合同期满前转租需交一个月租金作为变更手续费。 2.在我们只住了半个月了后,让我们交下个月房租,不然就赶人,与之前承诺严重不符。我们三人之前已明确表示只租一个月。并且拒不退还我们三人所交的押金,保证金等,金额接近一万元。
西安博远相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欺骗租房者
小蘑菇
2019-07-2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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