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5月2日在西安市居然之家南二环店盼盼木门购买木门及窗套等产品于当日交付全款。在购买前,本人一再询问木门及配套的门套和窗套是否为实木材质,店员一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之后在6月底左右,发现木门边套不是之前店员所说的实木材质,更像是一种塑料的材质,随即与商家沟通请求退货,本人认为商家销售的产品与购买时店员所宣传的不一样,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进行求助,太乙路工商所与本人取得联系,后在太乙路工商所杨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一道与盼盼木门商家当面沟通,商家拿出拆卸下来的门套边材质并说明门套边就装订在展示木门上,责怪我们购买时没有仔细查看,可明白人都清楚,装订上的门套边怎么能看见里面的材质,就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就拿出无法调解的处理意见让我们签字,面对这种结果我们并没有签字。
再后来的日子里我们又联系了工商所的这位工作人员,直接给出了我们没有证据不予立案的答复,试问一个执法部门要依靠受害者自己去找证据立案,那执法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何在,这是多么让人心寒的现象。
既然在寻求政府的帮助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木门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告知原材料都没有送够,不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寻求谁的帮助。并且我们在交付全款直到今天,一直未收到商家开具的发票,中间也给市民热线反应过这个问题,至今未解决。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这样的企业难道不该让税务部门彻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