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难 部门间相互推诿望关注!

王凤娥
2019-06-19 16:40
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正常之进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宜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目前我女儿肖姗姗已完成学前教育学习,将要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最近这段时间我也是头疼的,根据相关要求我已备齐“四证审核”材料报莲湖区教育局附属学校(目前仅接受本地学生)审核,莲湖区教育局相关部门人员以孩子户口与父母亲不在同一户口本为由,将事情推到我目前说在的街道办,街道办管不了又推到莲湖区教育局,推过来推过去。就没把应尽的义务和国家现行政策(户籍管理)落到实处,我想这不应是我省公职人员的态度和做派。实在无奈只好写次投诉信寻求帮助,给孩子未来一个良好的开端。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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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6-19 16:40
已转交 2019-07-01 11:35
已反馈 2019-07-1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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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难 将统筹协调相关问题
西
西安市教育局
2019-07-10 17:23

西安市教育局回复:收到“关于网友反映‘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难’的情况”(网调字[2019第07013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联系莲湖区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精神,进城务工人员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规定登记入学。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其中“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二、莲湖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莲湖区教育局按照政策要求,已完成统筹派位资料齐全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于类似于网友“王凤娥”的情况(提供的"四证"资料存在问题不完全符合条件),莲湖区教育局计划于8月28日统一受理,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和家长提供的资料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莲湖区教育局认真做好入学政策解读工作,耐心解答群众入学问题,在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进入的前提下,如有剩余学位,依据群众提供的资料情况,酌情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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