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商镇东峰村村民贫困户被无故取消

刘建卫
2019-04-0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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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建卫,我是丹凤县商镇东峰村十四组的村民,我家是住在距离商镇四十里外的溜岭槽组,家中有三口人,属于比较贫困的家庭,母亲现在还在我们路都不通偏僻的老家,身体也不好,经常吃药,;花销也在逐渐变大,我妈一个人在老家,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妈也患有耳聋,经济来源就靠上山采点药,我妈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我真的很担心。我们组上的人都住商镇了就剩我们一家人了。可我所挣取的钱只勉强够自己花,我家的房子受着严重的地质灾害领导都没有去看过。我问为什么把我家的贫困户取消了,他们说我们是因为我哥买了个车收入高,我们兄弟都是没有手艺的农民,那个车是靠在陕北煤矿上干了两年然后问亲戚借了些买的,也因为煤矿的条件差,使我经常弯腰使我患上腰椎病。不能干过重的活,比我们家条件好的多都评上了,难道我们这都不算贫困。居住条件在离城镇近的人都是贫困户了,为什么我家就无缘无故取消了?本来是精准扶贫的贫困户,但家里的贫困户名额却被取消了,到几为什么请回复我。本人说的句句属实,领导可以去调查。也谢谢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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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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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4-0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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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东峰村村民贫困户被无故取消 丹凤县回复
丹凤县
2019-04-30 16:09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调查,反映人刘建卫,男,现年29岁,家住东峰村十四组,家中共3口人,户主为其哥哥李建成,现年31岁,母亲张金芳,现年56岁。家中房屋为五间土木结构住房(房屋前面是砖墙,其余三面为土墙)和30平米砖混结构两间厨房。

李建成2016年属在册贫困户,在2017年4月份数据清洗中,发现李建成2015年3月购置白色吉利小轿车1辆,车牌号为陕A2QT32,经村组评议和镇审核公示,无异议予以剔除。李建成和刘建卫在初中毕业后长年在外务工,李建成在西安建筑工地打工,月收入2500元左右;刘建卫先后在西安河南等地打工,月收入3000元左右;母亲张金芳56岁,属于正常劳动力,在家务农。李建成反映家中房屋在滑坡体下,经实地核查,目前该房屋不受滑坡体威胁,房屋也不属于危房,家中三人均有正常劳动能力,不符合纳入贫困户条件。目前,镇村干部已向反映人讲政策解释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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