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2019年4月2日,收到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4026号),网友“沈宁侠”通过贵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二组村民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督查室会同高寨子街道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沈宁侠”系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二组村民,户籍姓名沈燕,男,50岁,家庭人口3人,现居住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集中安置点旁边。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网友“沈宁侠”反映“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二组村民房屋被强拆”的情况不属实。
2016年 6月,因县城至高寨子街道办公路(蒲丁路)建设需要,需将位于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二组沈燕所有的4间房屋拆迁。6月29日,高寨子街道办与沈燕就房屋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4间房屋拆迁补偿款305447元。沈燕领取了房屋拆迁补偿款305447元后,只拆除了影响道路施工的2间房屋,要求未拆除2间(暂不影响施工)作为新建房屋竣工入住前过渡房使用。2017年5月13日,由于沈燕在肖家坝村集中安置点旁边新建4间房屋基础不符合城建规划,必须后退3米方可建设,高寨子街道办当天与沈燕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由高寨子街道办一次性补偿沈燕房屋基础、地梁款4.6万元,协议签订后付款2.6万元,剩余2万元待沈燕新房竣工、旧房彻底拆除后一次性付清。2018年1月沈燕入住新建住房,但未积极履行拆除旧房协议条款。经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委会多次督促动员,于2019年4月1日拆除其已予拆迁补偿的2间房屋,并通知沈燕尽快到高寨子街道办领取补偿款,拆迁现场未发生任何冲突。
同时,县政府已责成高寨子街道办立即兑付沈燕补偿款,并继续做好沈燕的思想疏导和引导工作。
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