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缴纳社保

wzr333
2019-03-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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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4月份应聘到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A座23楼)旗下阿基米德项目担任售楼部保安经理职务,应聘时人力总监给我承诺缴纳社保五险,到了2017年8月份才和我签了合同,合同里面也注明了缴纳社保。但一直未给我缴纳,期间我多次要求缴纳,直到2018年1月份在没和我沟通的情况下,只给我缴纳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这个我到2018年8月份才知道),缴纳到2018年9月份后彻底连养老保险也不缴纳了,理由是保安流动性大,只给购买商业意外险,随后我多次和人事部门等沟通缴纳社保五险一事,但相互推诿,没有明确答复我。

2019年3月5日我以其未给我缴纳社保五险为由,提出离职,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要求明丰集团为补缴我入职期间的五险并补偿我两个月工资,但沟通多次,异常没有结果,现在我已经离职,一直在沟通,但他们依然无动于衷!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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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3-18 09:54
已转交 2019-03-29 16:14
已反馈 2019-04-15 15:09
已反馈 2019-04-1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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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缴纳社保 人社局回复
西
西安市人社局
2019-04-15 15:09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贵单位发来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3066号)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wzr333”反映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缴纳社保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函复如下:

4月9日上午,我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联系了网友本人,向其了解具体情况。网友称其2017年4月到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公司只为其缴纳部分时间的养老保险,未缴纳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2019年3月,网友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结束劳动关系。网友希望公司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金额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目前,网友正准备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网友“wzr333”,尽快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胜诉后,如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裁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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