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4月份应聘到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A座23楼)旗下阿基米德项目担任售楼部保安经理职务,应聘时人力总监给我承诺缴纳社保五险,到了2017年8月份才和我签了合同,合同里面也注明了缴纳社保。但一直未给我缴纳,期间我多次要求缴纳,直到2018年1月份在没和我沟通的情况下,只给我缴纳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这个我到2018年8月份才知道),缴纳到2018年9月份后彻底连养老保险也不缴纳了,理由是保安流动性大,只给购买商业意外险,随后我多次和人事部门等沟通缴纳社保五险一事,但相互推诿,没有明确答复我。
2019年3月5日我以其未给我缴纳社保五险为由,提出离职,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要求明丰集团为补缴我入职期间的五险并补偿我两个月工资,但沟通多次,异常没有结果,现在我已经离职,一直在沟通,但他们依然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