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新英里小区二期至今供热不达标

Kay
2018-11-1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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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5日供热以来,小区二期一直未达到供暖标准,小区物业一直推脱是热力公司管道堵气,但一期已经达到供暖标准,针对物业这种推托责任的行为请雁塔区政府督促其尽快查清原因,并给出供暖费退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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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11-2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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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新英里小区二期供热不达标 将加快排查原因
雁塔区
2018-11-26 14:10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11月21日,杜城街道相关科室到海亮新英里物业,向物业工程部经理就小区供暖情况进行了解,海亮新英里小区整体为第二个供暖季,其中一期为第二个供暖季,二期为第一个供暖季,由明德热力集中供热,一期二期共用一个热交换站,与明德热力以面积比例签订的供热合同,户内采取地辐热方式。目前,海亮新英里小区业主投诉温度不达标的主要在二期,较集中的在7号楼及9号楼。

11月13日晚,明德热力开阀给海亮新英里小区供暖,当晚物业已将小区内部阀门开到最大。18日前,小区进水93度,回水36度,但进水量较小,循环慢,造成温度一直在上下波动且不稳定。19日,物业公司联系了明德热力,明德热力派工程人员于当日中午12点至1点,对小区外管网内的供热设备和阀门进行了调试,目前进水,回水温度和水量较稳定。

由于二期7号楼、9号楼等楼栋为今年第一次供暖,地辐热管道内淤积的杂质需要多次循环清理,目前,物业已对7号楼和9号楼滤网进行了多次清洗,并表示近期将把物业工程部人员主要安排在投诉较多的7号楼和9号楼,加快为业主排查供暖温度不达标的具体原因,希望业主支持理解。

针对退费问题,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2018年6月25日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33号)第三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定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度,低于18度的,退换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度,低于16度的,退换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度的,全额退还热费。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同时,也建议业主就具体退费流程咨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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