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浩上元郡开发商耍无赖 威胁不给业主供暖

符磊
2018-11-13 09:41
点击数:

天浩上元郡,位于神舟二路,属于航天管委会的管辖范围。由于该开发商按照合同晚交付房屋15个月,业主起诉并胜诉,开发商不依据法院判决进行依法赔付,还以此为由,强迫业主签订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协议书,否则冬天就不给业主供暖。

请问领导,面对严寒我们百姓的温暖何在?城市也禁止通过煤炭来取暖,我们急切的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协调并处理,谢谢。我们急切希望该问题能够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回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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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13 09:41
已转交 2018-11-13 14:56
已反馈 2018-11-19 17:30
已反馈 2018-11-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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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浩上元郡小区不给业主供暖 确保业主正常用热
航天基地
2018-11-19 17:30

航天基地管委会网信办回复:关于天浩上元郡小区供热问题,航天基地住房交通建设局已告知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切实做好小区业主用热保障工作。

对于网友反映开发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限制部分业主用热情况,该局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并督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例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小区业主正常用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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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天浩上元郡拒绝给业主供暖 目前已正常供暖
记者调查
2018-11-23 14:37

11月13日,航天基地天浩上元郡小区业主符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天浩上元郡开发商按合同晚交付房屋15个月,业主起诉并胜诉,开发商不依据法院判决进行依法赔付,反而还强迫业主放弃追究责任,否则就不给供暖。

经记者询问,11月19日,航天基地管委会给出回复称,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对于网友反映限制业主用热情况,他们已经督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例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小区业主正常用热权益。

11月21日,记者联系到符先生。他表示,昨天业主已经缴纳了供暖费用,目前能正常供暖,室内温度也已经达到了1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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