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城关镇楠木安置小区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私自谋利
我是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钟鼓湾楠木村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的业主,2014年响应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政策,在此购买了住房,小区共有住户100余户均已入住,现有两大问题需向政府部门反映希望能得到解决:
一、因小区地地势原因,小区无绿化,公共活动场所不完善,2015年已有物业正式接管(未通过竞聘),住户也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但至今未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各类费用收取不征求大家意见。最近物业已规范管理为由,在小区住房楼下唯一的通道(临时公共活动场)设置地锁装置,按照每年一千元至八百元不等进行停车收费,挤占公共资源为己谋利,为此想请求领导过问此事:
1、移民搬迁小区住户是否享有共配套设施的权力?
2、移民安置小区已规范管理为由利用公共资源谋利是否合理?
3、移民搬迁小区住户已缴纳物业管理费,公共资源获利是否应该用于安置小区公共事业?
二、1、我们购买房屋时所签合同明确(交钥匙时视为房屋验收合格,交钥匙后90日内组织业主办理房产手续),现已违约快两年了房产手续办理问题无人问津,请问我们购房差一分钱都不给钥匙,开发商违约两年不给答复是否合理?
业主拿钥匙时要求必须一次性付清房产手续办理相关费用一万余元,但交款凭证为手工收据请问是否合规?100余户所交费用去向不明请问是否符合安置房资金管理程序?有图为证请相关部门领导核实。
楠木安置小区所有业主敬盼领导给予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