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人员驾驶公车“陕FXY013”出省游玩|汉中纪委请核实

春天
2015-05-02 11:10
点击数:

车号为陕FXY013为汉中市兴元开发区执法大队专用车,此车2012年由兴元开发区管委会直接派发给执法大队陈刚驾驶,此人开此车除了接送一两个职工外,平常还兼接送家人,孩子及朋友。2015年5月1号,此车由陈刚本人驾驶行驶至广元游玩,中央一直严厉声明,不许公车私用,希望该部门严厉查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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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5-05-02 11:10
已受理 2015-05-02 11:10
已反馈 2015-05-06 15:01
已反馈 2015-05-06 15:0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汉中市:网友举报车辆为企业所有 不属于公车
汉中市纪委监委
2015-05-06 15:01

尊敬的网友“春天”: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民生热线记者进行与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联系,具体内容如下:

5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城管执 法中队队长陈林告诉记者,网友举报的“陕FXY013”车辆为汉中万邦集团所有,不属于公车私用。

陈林说,汉中兴元汉文化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由万邦集团汉文化优 先公司投资建设,其中,万邦集团占股85%、汉台区占股10%、管委 会占股5%。为配合新区建设拆迁工作,万邦集团给新区配备了2辆五 菱宏光面包车,车号分别为“陕FXY013”和“陕FXY015”,平时工作使用,逢年过节则交还万邦集团。

五一期间,执法人员以私人关系借用万邦集团车辆带家人出游,不 属于公车私用行为。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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