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民政局社区专职人员董琼,于2014年元月上岗,月工资近三千元,仍携全家三口在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东门口社区以丈夫王帷名义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收入五千元都能吃低保,请问政府的低保是用来干什么的?请问监管人员在做什么?
2008年因孩子患病动手术花了不小的一笔钱,也正是因此全家人纳入低保范围。多年来低保费不断上调,期间购买廉租房一套,直接间接的各种收益已足以支付孩子当年的手术费用。当年手术很成功,孩子的病早已痊愈,平时并不需要吃一粒药,只需在五年左右的时间内每年复查一次,复查的费用约占其月家庭收入的10%左右,自己完全有能力承受。
在往年的低保年审中董琼就曾多次虚开收入证明,这倒也罢了。最恶劣的是2014年1月1日正式入职社区专职,收入大幅提高,却仍割舍不下这一份意外之财,在低保审核中继续利用职务之便,故伎重演,蒙混过关!身为一名民政工作人员,一名共产党员,这一错误行径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欺骗和愚弄了老百姓的感情,影响十分恶劣!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不闻不问,玩忽职守,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不力责任!
希望纪检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把低保送给真正的弱势群体,解决群众真正需要解决的困难!不要让个别害群之马辜负了大家对政府未来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