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回复:2024年4月3日我局接到政府批转关于《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蒲城东站东侧耕地被占用建设房屋有报批手续吗?”的有关情况,首先感谢陕西西部网对我县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接到《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网友反映地块,属2018年实施蒲城县城东站站前广场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地块,占地类型为农用地、用途为村民宅基用地、属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仍为尧山镇马家村集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该类项目不属于征收范畴。
2、网友反映地块,已于2022年11月由尧山镇人民政府申请,我局经蒲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组件上报渭南市人民政府获批农用地转用手续。(申请文件《关于马家村四组群众搬迁安置的请示》(蒲尧政字〔2022〕277号)、获批文件《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蒲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渭政土〔2022〕107号)、申请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
3、网友反映地块,依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由蒲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转批给尧山镇人民政府,依据程序由尧山镇做好村民宅基地用地规划审批、划拨、登记、备案等工作,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转批文件《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渭南市人民政府农村村民宅基地农转用地批复的通知》(蒲政发〔2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