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段雷雷,咸阳市永寿县人。于2022年9月1日到10月30日在彬州市清淼沐足做前期筹备运营工作。工资底薪当时和足浴店老板讲好每月10000元,在干足两个月后在我办理离职的时候只付了5000元,剩余15000元说是随后转我,可每次讨要工资的时候老板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
2022年11月20日我向彬州市劳动监察大队递交材料反映此事,截至今日,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却一直未得到解决,2023年1月20日我再次去劳动监察大队,可得到的回复是让过两天等消息,再过了两天之后我再次去,却回复让我自己去协商处理,他们没办法,试问我一个老百姓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彬州市领导关注我们这些底层老百姓的疾苦,盼望早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