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介媒体朋友们,
你好!很抱歉这种方式打扰你了,但是我还希望耽误你几分钟能帮帮我!
在此首先感谢平台能够展示我们的真实情况,更希望新闻媒体能介入跟进,彻底解决问题为盼!
(1)诉求内容
我叫王晓亮,是渭南市合阳县路井镇岱堡村人,我的父亲今年7.20在合阳县新池镇宋家庄村,给石羊集团土建方(合阳县兴业建设有限公司),打工时被旁边工友和料的搅拌机倒塌砸伤,造成9根肋骨骨折,肺挫伤,髂骨骨折及多处擦伤,在合阳县医院住院一月有余,被包工头不出药费为由,强制出院,至今胸闷气短,行动能力受限制,不能干重活,给生活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引起的许多疾病的病发症状!
(2)诉求的事实与理由
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心态与包工头(合阳县路井镇太兴村人)协商伤残实情,无果而终,只承认实情,不承认伤残!事情一直搁浅!没有得到解决!期间自费去西安交大二院检查身体,病情没有好转!
(3)希望
在父亲住院期间,眼睛不好伴有脑溢血后遗症的母亲陪伴了父亲一周,让我泪奔!请求给予我们合计公平的对待!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我一定的补偿,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已反馈
被搅拌机砸伤包工头不予补偿 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反映人王晓亮之父王赵社系合阳县路井镇岱堡村人,包工头王恒兴系合阳县路井镇太兴村人,挂靠合阳县兴业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底,包工头王恒兴叫邻村村民王赵社到新池镇宋家庄村石羊养殖场务工,7月20日,工作时王赵社被搅拌机砸伤,造成肋骨断伤,当时被送往合阳县医院治疗,住院期间产生的1.8万元费用由包工头王恒兴负责承担。王赵社出院后,王晓亮要求包工头王恒兴按照伤残赔偿标准对其父亲赔偿13万元,王恒兴不同意,其同意按照100天,每天150元补偿王赵社误工费、营养费等合计18000元或20000元,反映人王晓亮和父亲王赵社均不同意此方案,为此,包工头王恒兴表示让王赵社进行伤残鉴定后依法依规处理。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六条规定:“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反映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反映人王晓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